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河南大学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河南大学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s://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参加2022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及其他免试人员。
(七)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2.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系统讲授 1 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 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网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11月25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报期限内需同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申报,报名期间24小时开放。个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河南省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
特别提示,网报上传资料除有特定要求外,均应为彩色PDF格式,同一项内容如有多张图片,需合并为1个PDF文件。
(二) 体检。体检时间11月21日-25日,具体体检要求请咨询体检机构(体检机构名单见附件3,其中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每日接诊时间为早上7:30-10:00,要求空腹)。参加体检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双面打印,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参加体检。不到指定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
三、提交材料清单和要求
(一)材料清单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通行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博士只需提交其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复印件;
4.教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博士提供兑现待遇协议书,合同首页、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复印件;
5.人事关系隶属证明(附件4),按要求签字盖章(人事处签章在金明校区行政楼615室);
6.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还需提供至少一个学期的教学情况审核表(见附件5)和教学任务书。教学任务书从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选课系统打印并由授课所在院系领导签字加盖公章,送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审核后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7.《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双面打印)原件;
8.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证明。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对于所学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9.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人员需提供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10.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证复印件;
11.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并打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
12. 教师资格证书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单位(河南大学+单位名称)。该照片用于证书制作,请冲印成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必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一致。
(二)材料要求
1. 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审核申请人员个人材料,建立一人一档,档案袋要粘贴封面(见附件6,只填写姓名、学校、院系和申请任教学科),同时报送《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7)纸质版和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hdszk@henu.edu.cn),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按照免试人员和面试合格人员分类整理,并按申请人姓名拼音字母升序排列。“申请任教学科”填至二级学科,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申请人任教课程的,填写至三级学科。
2.所需材料按照“材料清单”顺序排列。其中,面试合格人员提交第1-7项和第11、12项材料;免试人员提交第1-12项材料(8-10项视免试所依据条件提交)。
3. 2022年11月25日前,各单位统一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金明校区办公楼605室),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二)申请人正式提交的个人材料,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
(三)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把关,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准备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谷晓萌
联系电话:0371-22199595
联系邮箱:hdszk@he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