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按省直驻郑事业单位标准发放2022-2023年度冬季取暖补贴。
一、发放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人员(含校人事代理)、内退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二、补贴标准
1.党政管理人员(单位:元)
职务级别 |
副省级 |
正厅级 |
副厅级 |
正处级 |
副处级 |
正科级 |
副科级 |
科员 |
办事员 |
标准 |
3360 |
3080 |
2800 |
2520 |
2240 |
1960 |
1680 |
1540 |
1400 |
2.专业技术人员(单位:元)
职务 级别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初级 |
技术员级 |
标准 |
2380 |
2100 |
1820 |
1540 |
1400 |
3.工勤人员(单位:元)
职务 级别 |
高级技师 |
技师 |
高级工 |
中级工 |
初级工 |
标准 |
2100 |
1820 |
1610 |
1400 |
1260 |
三、发放办法
1.在职人员(含校人事代理)按照所享受工资待遇相对应的职级计发补贴。
2.执行初期、见习期、试用期工资的人员和执行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的工人,按每人700元标准计发补贴。
3.离退休人员按照所享受工资待遇相对应的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职务),比照在职人员标准计发补贴。退职人员比照在职人员标准的55%计发补贴。
4.离休无职务人员按每人1960元标准计发,在职无职务人员均按每人980元标准计发补贴。
5.内退人员比照退休人员标准计发补贴。
四、其他
1.2022-2023年度冬季取暖时间界定为: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
2.党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职务)以本次取暖期内的实际情况为准。
3.自收自支单位可参照执行。
4.2022-2023年度冬季取暖补贴将于近期发放至个人工资卡中,请注意查收。
人才人事部 财务处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