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博士后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豫博管办﹝2023﹞21号),为加强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建设,推进博士后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拟开展我校2023年度博士后流动站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
博士后考核评估工作遵循“客观、公正、务实、高效”的原则,通过考评,加强管理,提升质量、相互促进、全面提高。
二、考评范围
我校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教育学、心理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数学、统计学、物理学、化学、软件工程、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外国语言文学和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三、考评内容
博士后人员进出站情况、招收引进博士后数量、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报专利、获得成果奖项等)、出站留豫工作情况、参与博士后科技服务活动、与工作站、基地单位合作情况、开展博士后论坛、国际交流活动等。参加国家(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科研成果转化及经济效益情况、博士后经费执行情况等内容。
四、工作安排
各单位通过开展自查自评,需完成以下工作:
1.按要求填写《2023年度博士后工作考评表》;
2.撰写博士后工作自查报告。
五、相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通过自查自评,梳理博士后科研成果等台账,完善本单位博士后管理工作。
2.本次考评不需要报送纸质版材料,各单位须于12月22日(下周五)下午17:30前,将《2023年度博士后工作考评表》(EXCEL格式)及博士后工作自查报告电子版(PDF格式,须加盖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字)发送至人才人事部博后办邮箱hdbhb@henu.edu.cn。
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人才人事部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为0371--22199595。
附件:1.2023年度博士后工作考评表;
2.博士后工作自查报告(模板)。
人才人事部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