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职称初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定人员范围
1.已完成入校报到手续、尚未办理职称初定手续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全职博士后。
2.实行以考代评的经济、会计、卫生、工程等系列初、中级职称,获得资格后,可依据本人岗位类型申请聘任。
二、初定条件
1.申请人员需办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入职手续,领取社会保障卡。
2.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见习期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
三、申报材料及说明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人填写《河南大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考核后报送至人才人事部职称科(《呈报表》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提供本人1寸免冠电子证件照。
(二)河南省职称系统申报
按照《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操作说明(初定)》(附件2)登录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222.143.33.99:8083/zcsb/login.do)填写申报信息,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如无法登录请联系职称科)
四、相关要求
1.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本职工作。对品行不端、弄虚作假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2.申报人员初定职称系列,原则上应与其公开招聘应聘岗位一致。申请首次职称初定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应适当延长工作年限或增加业绩要求。按照国家或我省有关规定,部分职称系列初定时须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申报人通过省职称系统每年只能申报一次职称,初定当年无法再次申报高一级职称。
4.各单位将申报人的初聘材料《河南大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三份)6月20日前报送至人才人事部职称科,电子证件照发送至联系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 光
联系电话:22196969
联系邮箱:hdzck@henu.edu.cn
联系地址:金明校区综合办公楼616室
附件:
1.河南大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操作说明(申请初聘)
人才人事部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