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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13 17:35:57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职称初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定人员范围

    1.已完成入校报到手续、尚未办理职称初定手续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全职博士后。

    2.实行以考代评的经济、会计、卫生、工程等系列初、中级职称,获得资格后,可依据本人岗位类型申请聘任。

    二、初定条件

    1.申请人员需办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入职手续,领取社会保障卡。

    2.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见习期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

    三、申报材料及说明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人填写《河南大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考核后报送至人才人事部职称科(《呈报表》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提供本人1寸免冠电子证件照。

    (二)河南省职称系统申报

    按照《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操作说明(初定)》(附件2)登录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222.143.33.99:8083/zcsb/login.do)填写申报信息,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如无法登录请联系职称科)

    四、相关要求

    1.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本职工作。对品行不端、弄虚作假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2.申报人员初定职称系列,原则上应与其公开招聘应聘岗位一致。申请首次职称初定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应适当延长工作年限或增加业绩要求。按照国家或我省有关规定,部分职称系列初定时须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申报人通过省职称系统每年只能申报一次职称,初定当年无法再次申报高一级职称。

    4.各单位将申报人的初聘材料《河南大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三份)620日前报送至人才人事部职称科,电子证件照发送至联系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  光

    联系电话:22196969

    联系邮箱:hdzck@henu.edu.cn

    联系地址:金明校区综合办公楼616


    附件:

    1.河南大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操作说明(申请初聘)



    人才人事部

    202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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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北段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综合办公楼6楼
    传真:  0371-22866072        电话:0371-22866072
    河南大学人才人事部邮箱hdrsc@henu.edu.cn
    师德师风投诉邮箱:hdsdsf@henu.edu.cn

    师德师风投诉电话:0371-2285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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