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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1年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10 17:08:01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11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对象和名额

    (一)推荐对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从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中推荐)。

    (二)推荐数量: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各单位限推荐1名。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于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管理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年龄在55岁以下(196611日以后出生)。

    (四)近5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近5年来,在CN学术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或主持、参与(排名前3位)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推荐人根据要求填写《河南省教育厅2020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简表》,并整理相关材料。

    (二)请各单位于627日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考核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和《评审简表》(word版)发送至联系邮箱,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三)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完整、规范。推荐人选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对推荐材料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人选参选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 斌 杨 光

    联系电话:0371-22199595

    电子邮箱:hdszk@henu.edu.cn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简表

     

     

    人 事 处

    20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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